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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海关总署关于换发文物出境鉴定九四年版火漆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8-30 生效日期: 1994-08-30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1994)文物文字第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海关院校,驻外使馆海关处:
  鉴于现在全国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的七七年版火漆印章已严重磨损现决定换发九四年版火漆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九四年版火漆印(印模见附件3)中心为文物外销标识图案,与国家文物局即将颁发的全国文物外销商店统一定点标识图案一致(说明见附件2)。下方的编号A字头为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B字头为私人携运出境文物,C字头为经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适用于入境后复运出境的超限文物或经鉴定特别许可出境的超限低值文物。字母后面的数字为颁发记录号码,由颁发机关和海关存底备查(详见附件1)。
  二、颁发对象:
  下列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A字头火漆印标识:
  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站(代鉴内蒙古自治区)
  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
  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站(代鉴江西省)
  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鉴湖南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
  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站(代鉴吉林省、黑龙江省)
  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
  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
  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
  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安徽
  1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东
  1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
  1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湖北
  1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代鉴西藏自治区)
  1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鉴甘肃青海省,宁夏新疆自治区)
  1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北
  1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西
  1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代鉴贵州省)
  下列文物出境鉴定机构使用B字头火漆印标识:
  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
  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
  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
  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
  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
  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
  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
  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使用C字头火漆印标识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另行审批。
  三、颁发手续:
  上述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在今年9月1日至31日各派两名人员持介绍信到国家文物局,交回七七年版火漆印章,领取九四年版火漆印章。
  四、启用程序:
  1.自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旧印章并行过渡期。在一件文物上,七七年版和九四年版火漆印无论单独■盖任一种还是共同■盖,均为有效出境鉴定标识。
  2.自1995年1月1日起,唯九四年版火漆印为有效出境鉴定标识,七七年版火漆印作废。
  考虑到私人拥有文物的特殊情况,对极个别携带1994年10月1日前购买、又未及更换新版火漆印标识的文物出境,海关可凭七七年版火漆印标识及文物外销统一发票或允许出口证明书验放。此款执行日期至1995年12月31日止。
  3.新批准受理私人携运出境文物鉴定业务的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浙江站、福建站和云南站,今年先进行准备工作,1995年1月1日起启用B字头火漆印。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一批颁发九四年版火漆印编号
  2.文物外销鉴定标志图案说明
  3.九四年版火漆印图案印模(只发海关系统,略)
    附件1:第一批颁发九四年版火漆印编号
    A0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
    A0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
    A0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北
    A0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西
    A0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站代内蒙古自治区鉴定
    A0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
    A0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站代吉林省鉴定
    A0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站代黑龙江省鉴定
    A0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
    A1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
    A1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
    A1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安徽
    A1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
    A1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站代江西省鉴定
    A1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东
    A1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
    A1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湖北
    A1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湖南省鉴定
    A1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
    A2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广西自治区鉴定
    A2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
    A2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代贵州省鉴定
    A2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
    A2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代西藏自治区鉴定
    A2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
    A2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甘肃省鉴定
    A2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青海省鉴定
    A2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宁夏自治区鉴定
    A2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新疆自治区鉴定
    A3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海南省鉴定
    A3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
    A3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
    B0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
    B0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
    B0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
    B0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
    B0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
    B0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
    B0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
    B0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
  附件2:文物外销鉴定标志图案说明
  一、基本构思
  考虑到采用任一特定年代和品类的具体文物形象,都难以表达和涵盖有关文物外销出境管理的复杂含义,所以采用较抽象的几何图案组合,使之作为一种意象标志,更简练、鲜明,具有易识别性,也给予一定理解和想象的空间。
  二、含义阐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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