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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8 生效日期: 2006-01-18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函[200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
  省政府定于2006年1月25日上午召开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1月25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通报2005年全省火灾形势,总结2005年全省消防工作,部署2006年消防工作。?
  三、会议地点及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省发展与改革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旅游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震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各1名负责人。?
  邀请民航、铁路、农垦、港务、林业等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公安局领导参加(由省消防总队负责通知)。?
  (二)各市、县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分别设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各市、县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比照省主会场确定)主要负责人。矿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公安局领导参加所在市县分会场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主会场会务工作由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
  (二)请各市、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于2006年1月24日前将参加会议的领导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传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人:林斌;联系电话:65906532转3414,13976501988;传真:66989517。?
  (三)请公安以及消防部队参加会议人员着警服。??????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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