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4]1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本地本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供应工作,加强了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技术推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自2003年粮食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后,2004年各地又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复种指数,加大了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全省粮食生产总体形势是好的,粮食市场供应是有保证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加强市场调控,根据《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9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一)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04)1号)对抓好粮食生产提出了许多政策措施,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两个1号文件精神,是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措施,把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好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政策。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农业税税率由7%降为6%,农业税附加按降低税率后的20%征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省财政厅要抓紧组织各地在2004年5月底前落实到每个农户。二是落实好农民用稻谷和玉米缴纳农业税每公斤直接补贴0.1元的政策规定。省财政厅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播种前将补贴的60%(即每公斤6分钱)提前兑现给农户,剩余40%(即每公斤4分钱)的补贴,由财政部门凭粮食部门开具的实物交纳凭据,在农民办理完税手续时兑现给农户。三是省农业厅要抓紧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全省32个县试行良种补贴,农民种植杂交水稻每亩补贴5元,务必在春播前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农户。四是省农机局要结合“兴机富民”计划,选择一些地区和项目,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购置、更新农业机械给予适当补贴,并尽快落实到位。
各地要组织县乡干部深入农户,宣讲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各新闻媒体要积极进行宣传报导,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必须坚决防止和切实治理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五个不准”(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认真开展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对原计划作为退耕还林用地、因退耕还林计划调减暂不能退耕的,今年必须先安排种植粮食。对各类开发区和小城镇建设占而未用的耕地要在春耕前恢复农业生产。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5号)要求,做好撂荒耕地恢复生产工作。从2004年起,省和地(州、市)、县(市、区)掌握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其纯收益的15%以上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三)保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稳定市场和价格。目前正值春耕备肥、用肥季节,省经贸委要会同省财政厅对小化肥运杂费继续实行补贴,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用煤、用气、用油的需要,并协调解决化肥生产中出现的原料供应问题,促使全省化肥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运输部门特别是铁路运输,要将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资及其生产所需原料的运输纳入全省重点物资运输计划并确保运送畅通。供销社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克服困难,广开门路,千方百计组织化肥、农药、农膜等货源,努力扩大供应。要增设农业生产资料直销点,开展送肥上门,并为农民提供配肥、用肥的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各级物价、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春耕时节农民买到“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物价部门要对化肥、农膜的价格加强监管,在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时,要采取限制出厂价、规定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或规定零售环节最高限价等干预措施,控制化肥、农膜价格过快上涨,保护农民利益。
(四)抓好以扩大良种种植面积为重点的农业技术推广。为实现杂交水稻1000万亩和杂交玉米1000万亩的种植面积,农业部门要确保供应杂交水稻良种1100万公斤,杂交玉米良种1400万公斤。各级农技部门要继续推广和普及水稻旱育稀植、玉米育苗移栽、平衡配套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成熟技术。增加对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的投入,加大农作物优良品种的选育、繁育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普及推广力度,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农产品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五)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土地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土和提高现有“坡改梯”工程质量为重点,按照人均建成0.5亩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的要求,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三小”水利设施建设,完善排灌设施,增强抗旱抗灾能力,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粮食主产区和农产品优势产区为重点,继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紧新建一批骨干水利工程,抓好病险水库治理和各种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业系统各部门的资金要向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倾斜。
(六)抓好春耕生产和农作物田间管理。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抓好春耕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作物的田间管理,认真做好小麦、油菜的追肥、除草、清沟排渍和防治病虫害工作,确保小麦、油菜丰收;马铃薯出苗后,要适时中耕施肥和除草培土;夏收作物和马铃薯成熟后要适时收获,为玉米生长和水稻栽插创造条件。要正确处理好粮食和经济作物争地的矛盾,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农作物总的播种面积,满足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长的需要。要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测的准确率,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危害。要搞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抓住防治时期,及时组织防治,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一)认真做好当地粮食收购和省外采购的组织工作。为实现粮食供需平衡,必须立足本地,多收多购,确保2004年省内市场收购65万吨粮食。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退耕还林等粮食供需平衡测算,根据粮食需求情况制定好粮食收购和调运计划。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工效挂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收购粮食的积极性;要进一步转变观念,顺应市场变化,改变收购方式,实行灵活的价格策略,改季节性收购为常年常时收购,改坐等收购为预约收购、上门收购;要主动加强与粮食主产区衔接,适时、适量从省外调入粮食。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粮食部门制定的粮食收购和调运计划,按照市场价格及时足额提供贷款,确保资金供应。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地、县分级负担退耕还林粮食调运费的政策,并根据粮食调入数量、运距远近,及时核拨调运费用。铁路、交通部门要将粮油调运列为运输重点,优先安排,保证运输。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铁路、交通运输收费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二)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要按省级储备粮20万吨的规模,充实粮食库存,尽量储足,并保证质量完好、数量真实,做到帐帐、帐实相符,确保需要时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省粮食局要强化社会粮食库存管理。粮食批发企业和大的零售商要承担最低库存义务,原则上最低库存量不得低于上年经营量的20%;要定期报送经营情况,并服从政府的宏观调控,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搞好粮食市场供应。粮食、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测,坚持粮食购销月报制度和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制度,及时研究粮食市场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稳定粮价。工商、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各地要在省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我省《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本地粮食应急准备,确保销售不断档,价格不暴涨,质量有保障。
三、切实落实各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一)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发展粮食生产、充实地方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负全责。一是当前要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粮食生产上,集中力量抓好春耕生产。二是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抓紧充实省、地两级粮食储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贴息,安排一定数量的粮食周转储备,以补充目前地方储备粮的不足,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尽可能建立适度规模的县级粮食储备。三是要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确保专款专用。四是要加快粮食市场建设,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对粮食供需平衡的促进作用。五是要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确保群众吃上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密切关注粮食等基本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适时适当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因粮食等基本食品价格上涨而下降。要做好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安排好农村困难群众生活。要注意关心高校困难学生生活,落实好贫困生生活困难补贴,加强高校学生食堂管理,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稳定饭菜价格,维护学校稳定。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居民消费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