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1]140号
沈阳传染病医院:
你医院研制的“参蚁胶囊”等21种药品,依据《沈阳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沈价发(1999)94号),经审核成本,同意参蚁胶囊等药品按附表列价格执行。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资料,重新审定价格。
对于擅自超过审定价格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和成本变化超过规定幅度不及时调整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附:沈阳市传染病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表
附表:
沈阳市传染病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表
审定时间:2001年7月26日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