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市传染病院参蚁胶囊等21种制剂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7-26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1]140号

沈阳传染病医院:
  你医院研制的“参蚁胶囊”等21种药品,依据《沈阳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沈价发(1999)94号),经审核成本,同意参蚁胶囊等药品按附表列价格执行。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资料,重新审定价格。
  对于擅自超过审定价格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和成本变化超过规定幅度不及时调整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附:沈阳市传染病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表
  附表:
  沈阳市传染病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表
  审定时间:2001年7月26日  金额单位:元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