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1]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看,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年,我省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是中央和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政策,继续坚持实行农民负担三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证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8月3日
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全面检查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于2000年12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的目的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和《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情况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的问题。这次检查采取市、县、乡及省直有关部门自查、省重点抽查的办法进行。省里由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6个检查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00年12月下旬至2001年1月上旬对法库县、东港市、盘山县、抚顺市顺城区、本溪县、铁岭县、岫岩县、辽阳县、大连市金州区、盖州市、义县、绥中县、阜新市细河区、凌源市等14个县(市、区)、14个乡、28个村进行了抽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汇报,查看了村级帐目,与村干部、村民进行了座谈,走访农户270多户,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进行了问卷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农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减负工作是满意的。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0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2000年全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旱灾,在农业减产、农民减收的严峻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一点上,各级领导都有足够的认识。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
各级党委、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都非常重视,各地都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班子,层层签订了纠风减负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较好地落实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经年终评定,丹东、锦州、辽阳、沈阳、葫芦岛、营口等市为优胜单位,铁岭、朝阳、大连、阜新、鞍山、盘锦、抚顺、本溪等市为达标单位。
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当作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发布减负文件,总结和部署减负工作。铁岭市委、市政府4年来坚持每年召开五次减负工作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市减负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对严重的违纪事件进行跟踪检查,限期整改,并追究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营口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各县(市、区)主管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农业、监察、法院等涉农部门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全市化解村级债务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市农民负担监委会每月例会研究全市减负工作。
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各地广泛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使政策深人民心。大连、丹东、朝阳等市分别印制了《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张贴到村组;印制文件汇编材料,发到基层干部手中。各市、县都举办了基层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和领会政策精神,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依法行政。
(二)认真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首先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管理办法。各地坚持对农民负担预算认真审核,严格审批,对超过“一定三年不变”政策规定的,坚决核减下来。沈阳、辽阳、大连、丹东等市核减的数额较大,分别核减400、221、190和125万元。东港市各乡镇控制的更严格,1998年、1999年、2000年农民负担不仅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而且农民负担总额逐年降低。
其次是加大了专项审计力度。各地坚持对重点乡、村帐目进行专项审查,有效地阻止了集体资金的流失。营口市、县两级主管部门每年有计划地对全市农民负担进行专项审计,2000年共审计21个乡、240个村,查出违纪资金1200万元,为集体挽回损失620万元。朝阳市在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中,力度大,工作规范。2000年仅朝阳市经管站就开展了7个案例的审计,已查结5个。每查结一个案例,都由朝阳市农业局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发到案发地的村委会。对涉及处罚的,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使案件的查结实现规范化。
第三,严格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各地坚持开展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一律取消。2000年全省共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23项,减轻农民负担2400多万元。
第四,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工作部署,各地对村干部职数过多、报酬超标、农村教育乱收费、报刊订阅摊派、电网改造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精简村组干部和民办教师10293人,可减轻农民负担5706万元。锦州市在开展村干部职数、报酬和农村教育专项治理工作中效果明显,规定村干部职数为,定工干部小村3人,大村4人,误工干部由村干部兼职,取消村民小组长,合计减少专兼职干部973人,减少开支206万元。撤并农村小学333所,减少平行班814个,精简教师843人,减少费用348万元。本溪市精简村组干部380人,节约开支152万元;精简民办教师109人,节省开支19万元;加上节省的报刊订阅费、村级招待费,一年可减轻农民负担268万元。
第五,制定减免税费政策,确保灾年减负。在省关于大灾之年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下发前后,各地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发展二、三产业,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人。另一方面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减免税费政策,减轻农民负担,保证社会稳定。
第六,认真开展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2000年省里在年中和年末组织了两次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通过检查,纠正了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些问题,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认真查处农民负担案件
2000年,各地认真接待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为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做了大量工作。省农业厅2000年共接待涉及农民负担上访案件93批次、305人次,分别比上年减少29批次、218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24%和42%。朝阳市、县、乡三级农经部门2000年共接待农民来信来访205起,已查结179起,查出违纪金额66.3万元。
总之,经过努力,全省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经统计,2000年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为14.4亿元,比上年减少5714万元,下降3.8%;农民人均负担67.30元,比上年减少2.46元,下降3.5%;农民人均负担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农民负担继续稳定在1997年预算水平之内。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劳均13.3个,比上年减少1.7个,下降1.1%。农民承担的社会负担比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29.7%。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省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一些加重农民负担和偏离减负政策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各项减负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没有把农民利益放在心上,不作细致的群众工作,致使农民到各级政府上访,有的地方还发生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给农村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二是地方和部门利益突出。有的地方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仍然继续执行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地方或部门违背规定的审批程序,自行出台收费项目;有的借服务之机,多收服务费;有的对生产资料价格层层加码,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报刊订阅数额大,负担重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农村电网改造中的乱收费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进行电网改造,由于国家的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因其他原因形成资金不足的,就转嫁到农民身上,或让村里出钱,增加农民负担。有的地方资金已经够用,但还让村里出钱运杆、挖坑、安排伙食等。在电网改造已经结束的地方,农村电价没有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平均每度电在0.70元左右。
三是村级债务仍然很重。在省化解村级债务会议后,各地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化解了部分债务,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除债务负担,农民的隐性负担依然很重。
省农业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审计厅 省政府法制办
200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