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
2001年我省外贸出口完成111.09亿美元,增长2.4%;利用外资实际缴资额完成31.13亿美元,增长22.07%,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30亿美元的调控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01]33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经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共同初步审核认定的全省2001年完成出口与利用外资目标的市与相关企业奖励如下:
沈阳市超额完成利用外资目标,获得超额奖励资金384.1万元,总计获得奖金为434.1万元;
大连市出口超上年实际和利用外资超目标,分别获得超额奖励资金448.81万元和324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822.81万元;
鞍山市利用外资超目标的奖励资金为156.78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206.78万元;
抚顺市利用外资超目标奖励资金为45.80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75.80万元;
本溪市利用外资超目标奖励资金为9.24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39.24万元;
丹东市实现出口目标与利用外资双超目标的好成绩,分别获得超额奖227.19万元和38.48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355.67万元;
锦州市出口超上年实际和利用外资超目标,分别获得超额奖9.65万元和123.2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182.85万元;
营口市实现了出口目标与利用外资双超目标的好成绩,分别获得超额奖励资金为59.73万元和104.68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284.41万元;
阜新市出口超上年实际和利用外资超目标,分别获得超额奖励资金5.3万元和23.72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89.02万元;
辽阳市利用外资超目标获得超额奖励资金26.82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56.82万元;
铁岭市出口超上年实际和利用外资超目标,分别获得超额奖励资金为5.78万元和37.64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为83.42万元;
朝阳市出口超上年实际和利用外资超目标,分别获得超额奖0.23万元和23.2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53.43万兀;
盘锦市实现了出口和利用外资双超目标的好成绩,分别获得超额奖励资金43.98万元和56.4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220.38万元;
葫芦岛市实现了出口和利用外资双超目标的好成绩,分别获得超额奖74.07万元和23.2万元,总计获得奖励资金167.27万元;
辽宁时代集团、辽宁粮油进出口公司等26户出口企业,出口超上年实际或超目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特予嘉奖,总计获得超额奖励资金240.55万元。
2001年全省为促进外经贸工作的发展,共计支出奖励资金3312.55万元。
省财政部门将对有关考核指标指定中介机构进一步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后下发奖励。对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外资出口和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2001年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奖金计算总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