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格函[2003]112号
潍坊、临沂、日照、淄博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叶收购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4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调研分析,提出2004年收购价格安排意见。调查报告请于8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价格处、省烟草专卖局财务处。 附件:发改办价格(2003)44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叶收购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00三年七月三日 发改办价格(2003)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妥善安排200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促进烟叶生产平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部署各烟叶产区计划、物价、烟草专卖部门,就2003年烟叶收购价格情况和2004年价格政策安排问题进行一次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本地区执行2003年国家烟叶(烤烟、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政策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烟叶生产、收购及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研究分析本地区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对烟叶收购价格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二、调查了解2003年烟叶收购价格总水平和上等、中等、下低等烟叶收购等级结构情况以及与上年的比较,烟叶种植成本、收益和烟粮比价等情况以及与上年的比较。
三、从烟农种植成本与收益情况、市场需求与销售情况等方面,调查研究烤烟、白肋烟、香料烟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现行价格政策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三者收购价格政策安排与衔接的意见。
四、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2004年全国烤烟、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政策安排的具体意见,包括收购价格总水平、各价区中准级收购价格、各价区小等级收购价格、各价区分布及价区差价等安排意见。
各烟叶产区计划、物价、烟草专卖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认真就以上内容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对调研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于2003年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