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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01 生效日期: 2002-03-01
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地税函[2002]44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悟文件精神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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