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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1 生效日期: 2003-08-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03]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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