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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过氧乙酸消毒液临时销售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30 生效日期: 2003-04-30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管[2003]28号
自治区卫生厅:
  你厅《关于过氧乙酸消毒液销售价格的函》(藏卫函(2003)14号)悉。根据此次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非典”相关药品价格制定的要求,经审核,现就过氧乙酸消毒液(原液)临时销售价格复函如下:   一、过氧乙酸消毒液(原液)全区统一临时销售价格为每公斤(一套)45元。各地市防疫部门销售过氧乙酸消毒液(原液)价格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此价格仅为二00三年四月十日签定合同的药品销售价格。
  二、此价格从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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