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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郑州市2004-2005年度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8 生效日期: 2004-12-08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4]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4-2005年度我市市区计划新建中小学校22所。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对新校建设的管理工作,确保2005年8月底前完成建校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校任务
  金水区建小学3所、初中2所,初中分别是:郑州市第七十七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八中学;
  中原区建小学3所、初中2所,初中分别是:郑州市第七十三中学(扩建)、郑州市第八十中学;
  二七区建小学2所、初中2所,初中分别是:郑州市第八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八十二中学;
  管城回族区建小学2所、初中3所,初中分别是:郑州市第十五中学(迁建)、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
  惠济区建初中1所,是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
  郑州经济开发区建小学1所、初中1所,初中是: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新建小学的名称由有关区和郑州经济开发区自行确定。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郑州市2004-2005年度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任组长,副市长龚立群任副组长,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刘本昕,市政府副秘书长姜现钊,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市财政局局长赵健、市规划局局长张保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耀杰,金水区区长周建、中原区区长张俊峰、二七区区长史秉锐、管城回族区区长王贵欣、惠济区区长张曼如,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林建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由司福亭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区政府和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及分工,立即开展新校建设工作。每月的15日和月底,各有关区和郑州经济开发区要以学校为单位,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选址、征地、立项、设计、资金筹措、工程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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