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2004年百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把确保年度建设目标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狠抓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认真落实责任制,建设进度明显加快,109项重点工程全年完成投资177.1亿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百项重点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政(2004)23号)要求,市百项重点工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建设动态,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完成、协调服务、建设环境、形象进度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优秀的单位有:登封市、巩义市、郑东新区、金水区、上街区、市交通局、市市政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郑花路综合整治指挥部。
(二)完成情况良好的单位有: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二七区、惠济区、郑州高新区、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中小企业局、“三河一渠”整治项目部。
(三)完成情况一般的单位有:中牟县、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商城遗址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
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的年度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前提,以协调服务为重点,以优化环境为保证,狠抓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