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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西藏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日报社关于开展优秀建筑企业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5 生效日期: 2005-05-25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西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日报社
发布文号:
各地(市)建设局、国资委、自治区各建筑企业:
  200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为充分展示40年来西藏建筑事业的发展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建筑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建筑行业各族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勇于拼搏、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自治区精神文明办、建设厅、国资委、西藏日报社决定联合主办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优秀建筑企业及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展示活动,进一步加强西藏建筑行业精神
  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努力解决诚信缺失、质量欺诈等不良现象,鼓励建筑行业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西藏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精神文明办、建设厅、国资委
  三、承办单位
  西藏日报社
  四、活动内容
  1、优秀建筑企业巡展参展条件:
  (1)固定资产具有一定规模;(2)经济效益全行业(或同领域)领先,职工收入逐年增长;(3)技术力量雄厚;(4)社会效益明显(工程获雪莲杯、样板工程的数量;培训使用农牧民工,增加农牧民收入成效较好);(5)社会形象良好(没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6)诚信建设成效显著(遵守法律法规、信守合同、无欺诈行为);(7)企业文化丰富多彩;(8)社会主义道德蔚然成风;(9)遵纪守法,依法纳税;(10)企业制度建立健全。
  2、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风采展示风采展示条件:
  (1)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勇于创新,企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积极探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诚信履行项目承包合同;(4)自觉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5)坚持文明工地标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6)在近三年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至少获得一项优良工程奖;(7)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8)经营能力强,在企业扭亏脱困中,个人贡献突出;(9)在拓宽就业渠道、解决职工就业、增加员工收入等方面业绩突出;(10)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不搞短期行为;(1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五、活动方式
  1、由自治区精神文明办、建设厅、国资委和西藏日报社联合组成组委会,具体事宜由西藏日报社承办。
  2、自治区各建筑企业及经营者根据展示条件,依照自愿原则直接向组委会申报参加本次展示活动,组委会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建筑企业”和“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3、组委会确定的优秀建筑企业和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将在西藏日报上对企业的建筑成果、在建项目、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进行宣传。
  4、组委会将以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知名度。
  六、活动范围凡在自治区内从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监理、装饰装修、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均可报名参与本次活动。
  七、活动时间安排
  1、2005年5月20日-6月20日,申报与推荐阶段;6月21日-6月30日考察与审核阶段;7月1日-8月10日宣传与公示阶段,西藏日报将对展示企业进行广泛宣传。
  2、2005年7月21日-8月10日,主办单位对确定的“优秀建筑企业”和“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通过媒体公示和宣传。
  八、申报要求
  1、活动参与企业或企业经营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资格。
  2、活动参与企业或企业经营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根据参评条件,企业或企业经营者向组委会提供5000字左右的参评材料。
  九、表彰活动“优秀建筑企业
  ”和“优秀建筑企业经营者”评选结果产生后,组委会将在拉萨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杯。
  十、参展报名方式
  1、组委会报名电话:0891-6508409(办公)0891-6322866(传真)联系人:王先生13989000409杨先生13989912515
  2、组委会电子邮箱:chinatibet@126.com
  3、组委会地址: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西藏日报社收信人:建筑企业巡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王先生(收)邮政编码:850000
西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日报社
200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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