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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五保户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原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03-07 生效日期: 1986-03-07
发布部门: 民政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86]民办字第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据反映,有的地方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强制五保户入敬老院,这虽是个别现象,但应引起各地注意。敬老院是集中供养五保户的一种好办法,有的五保户不愿入敬老院应当允许,要继续采用分散供养的办法供养好他们。一定要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要靠办好敬老院吸引五保户入院,不要强迫他们入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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