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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的素质,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搞好“四个服务”的重要保证。请你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我部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在今年内有较大的提高。
各地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部署、经验,请及时报部。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
最近,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司法部整党汇报时指出:“要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做保障,司法部应当以此作为奋斗目标。”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党和国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任务很繁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狠下决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要求经过几年的努力,建设起一支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政治、业务素质都比较高,“顾大局、讲团结、比贡献、重实效”,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有权威的司法干警队伍。
具体措施是:
一、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用一年时间,在原有调整的基础上,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充实加强,使其达到: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群体结构合理,年龄形成梯型;能团结共事,协作精神好。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劳改、劳教场所领导班子,要军个进行考核。对好的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提高;对总体上是好的,个别成员不适合担任现职工作的,要进行调整充实;对极少数政治上或业务上不合格的领导班子要下决心全面调整。在充实和加强领导班子中,要注意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对那些年龄较大但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同志要留下来过渡一段,继续发挥他们的干作用。
要有计划地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机关中选调一批年富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到基层去锻炼,作为充实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今后,各司法厅(局)以及劳改、劳教局(处)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有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的实践经验,这要成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把政治素质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那些闹名利地位、伸手要官的人,绝对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要严肃地批评教育。
一、注重基层班子的建设。特别是劳改、劳教单位,中队是基础,支队是关键,一定要把这两级的领导班子配备好。对地、县司法局的领导班子,要依靠当地党委进一步充实加强。
二、对司法行政干警普遍进行轮训,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把需要培训的司法行政干警基本轮训一遍。今年全国轮训五万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抽调轮训的干警要达到应训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培训分工大体是: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部属政法院校主要训练省级司法厅(局)的领导干部以及部分政治和业务干部、中央司法行政部河的干警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法干校的师资;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政法干校(含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劳改千枚及其分校)主要训练地、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省司法行政部门的干警和地、市司法行政干警培训班的师资;地、市司法行政干警培训班(含劳改单位常设训练班)培训地、县司法行政干警、劳改、劳教工作干警、司法助理员;县司法局负责培训调解委员会干部。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摸清干警的基本情况,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培训那些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虽经培训但不能胜任工作的干警。干警轮训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具体方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基本要求是:每个干警的受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水平;在课程的时间安排上,思想政洽教育与业务培训的比例大体为四比六;通过培训,要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使每个干警进一步理解和坚持“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掌握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常识等专业知识,具备工作的基本条件。还要针对干警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以便使培训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经费问题,各地要按照司法部、财政部(85)司发计字第384号《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单列项目,请当地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三、调整、充实司法干各队伍。为了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纯洁性,对那些严重违法乱纪、道德败坏、屡教不改、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要请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帮助调离司法行政部门。暂时调不出去的,要在内部调整其工作。
上述干警的调整,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出具体安排,分期分批完成。决心要大,工作要细,步骤要稳,确定调整对象要慎重。自然减员和调出干警以后空余的编制,要用于补充那些政治上强,文化水平较高,受过专业训练,身体健康的干警。调入新干警,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坚决反对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
对长期在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机关工作的干警,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第一线去锻炼,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干警的素质。对第一线的骨干力量,不要频繁调动,以保待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价神文明的建设。要组织广大司法干警认真学习去年以来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豪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和英勇献身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搞好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规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政治工作机构,加强政工干部队伍,改革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要设立政治部,地(市)司法局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县司法局要设专职政工干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对本地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状况、组织状况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薄弱环节,力戒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的活动,鼓励广大干警比工作、比贡献,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良好风气,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要特别注重正面教育,大力发现和培养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要采取内部通报、登报表扬、巡回讲演等方法,广泛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和革命精神,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使他们的高贵品质成为团结、鼓励广大干警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强大动力,从而带动和促进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把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思想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打骂体罚犯人等违法乱纪行为。对违法乱纪的,一定要及时发现,抓紧处理,决不能护短。对已经发生的案件要逐一查清,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把端正党风、纪律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干警带头学法,严格执法守法,依法办事。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司法行政队伍一定能建设好,一定能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