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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办公厅、民政厅(局)、卫生厅(局)、计委、财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筹备组)、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后勤部:
最近,国务院(国发[1988]59号文)批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 年—1992年)》。这个文件是指导和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带有纲领性的文件, 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全国5000多万残疾人的关怀和爱护。
《纲要》明确提出:近几年的康复工作,应着重解决残疾人亟待解决的康复问题,要组织力量,力争在五年内为50万内白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进行30万人次的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对3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纲要》要求把五年内实施白内障复明、儿麻后遗症矫治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的任务,按比例落实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动员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和检查。
为了落实《纲要》提出的三项康复任务、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8月16日至8月19日,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会议”。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协商,制定了《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三项康复是花钱少,见效快,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希望各级政府把《纲要》提出的任务列入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三项康复工作。
现将《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