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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巩义市企业上市工作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0 生效日期: 2005-09-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5]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上市公司队伍不断扩大,募集资金效果明显,为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巩义市企业上市工作根据企业的行业特色、经营规模和发展模式等特点,精心培育,境内境外并举,大力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永通特钢于今年5月19日在香港以中国特钢的名称顺利挂牌上市,募集资金2.66亿港元,为郑州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政策扶持方面,巩义市不等不靠,在省及郑州市尚无相关措施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出台了《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培育企业上市后备队的意见》,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扶持上市企业的发展,全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做出了新的尝试。
  市政府决定,对巩义市的上市工作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巩义市在今后的上市工作中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进取,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发展。同时希望其他各有关单位向巩义市学习,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切实将企业上市工作落实到实处,为实现郑州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筑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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