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调整营业执照印制价格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9-04-01 生效日期: 1989-04-0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一年来,印制营业执照用纸、塑料原料及塑料薄膜的价格不断上涨,150克铜版纸从4,000元/吨上涨到6,000元/吨,塑料原料从5,000元/吨上涨到7,000元/吨,塑料薄膜从2,000元/吨上涨到4,000元/吨。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增加了国徽图案,生产工艺要求高,生产成本也随之增大。为保证营业执照印制质量,防上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生产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现决定对一九八七年我局指定的定点企业印制营业执照的出厂价格(每套最高限价2.80元)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营业执照印制价格(含执照包装、汽车短途运输和铁路慢件运输费用)如下:
  项 目 调整价(元)
  法人营业执照 0.48~0.5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0.38~0.40
  执照(副本)塑料封皮   第一条   20~1.25
  执照 0.38~0.40
  执照(副本) 0.15~0.17
  执照(副本)塑料封皮 0.76~0.80
  合计: 3.35~3.55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