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科[1997]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
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计划项目已通过评审,现予发布。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2号令),加大环境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工作中优先采用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加强对最佳实用技术依托单位的监督管理,使环境保护依靠科技进步落到实处。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计划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