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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合川汽车站站务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4 生效日期: 2000-01-26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0]44号

合川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合川汽车站站务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重庆合川汽车站为改善地区窗口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于1999年7月投资150万元,对车站的站场、站务设施进行了改造,新建成了客运服务微机综合管理系统,并改造了站前绿化广场、地下车库及站内旅客服务设施。为提高企业的自我更新改造及再生产能力,鼓励为旅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合理补偿企业的费用支出,根据《重庆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合川二级汽车站可在8元以下的票价向旅客收取0.50元/票的站务费;8元(含)以上的票价向旅客收取1.00元/票的站务费。此费用作为构成票价的成本因素,与汽车客运价合并作为合川汽车站公布票价向旅客收取,价外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本收费标准从今年元月26日起执行,国家费改税政策施行后,我局将重新核定其站务费标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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