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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1-31 生效日期: 1997-01-31
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1997]17号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 [ 1996 ]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1996年12月12日 财税字 [ 1996 ]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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