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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政局关于修订《人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中规格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3-10 生效日期: 1993-03-10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药政发[1993]第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人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试行规程》(利凡诺方法工艺规程)已于1992年以卫药发(1992)第61号文下发执行。为同《中国生物制品规程》(1990年版,一部)中人血白蛋白的规格相一致,为此,规程中1.3.2项增加25%的规格,即修改为“按蛋白质浓度分为5%、10%、20%、25%四种,……”。
  特此通知。


  卫生部药政局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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