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人办职[1993]2号
山西省职改办:
你办发出的《关于科技副县长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晋职改办(1993)7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部领导同意,现就此通知提出如下意见:
1、现行的职改政策是评聘合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其评审条件是对专业技术职务而言,评聘范围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副县长既是行政岗位也是行政职务,不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此类问题,可在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后得到解决。
2.在机构改革之际,晋职改办(1993)7号文件精神显然与国家的有关规定相悖,并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和引起连锁反映。有鉴于此,请立即停止执行晋职改办(1993)7号文件,已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效,并采取妥善措施作好善后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199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