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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邮电工业总公司承担邮电工业计划管理职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12-28 生效日期: 1991-04-15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邮电工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更好地为邮电事业发展服务,决定将邮电工业的计划管理职能暂授权给你公司承担。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邮电工业(部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所属邮电工业)年度生产计划,经部综合平衡后以部名义下达。

  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要求,拟定邮电工业发展规划及统一的改革政策、规定和产品生产技术规格、邮电工业体制改革方案、邮电工业小行业企业升级标准。

  三、负责组织拟定邮电工业产品不变价格、产品价格的调整方案,报部审定。

  四、负责邮电工业系统的评比、竞赛工作。

  五、负责邮电工业系统的归口布置和汇总上报工作。
  授权后,有关邮电工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你公司全面对部负责。对于邮电工业管理的方针政策、体制改革及发展规划、年度指令性生产计划等重大问题由你公司代拟稿经部内相关司局会签后,报部审定,以部文上报和下达。一般具体业务事宜可用你公司名义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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