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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00年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8 生效日期: 2000-01-18
发布部门: 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汽更办字[2000]第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农业(农机管理)厅(局)、汽车更新办公室、农业部、新疆建设兵团、总后勤部:
  根据“九五”期间大中型拖拉机更新规划,参照各地区、各部门编报的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和98年更新完成情况,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2000年更新大中型拖拉机5万台。现将更新实施方案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于近年来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逐年递减,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一定程度上造成耕层变浅、土地板结、土壤退化,因此,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从政策上和资金上积极扶持并加大力度推进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工作。

  2.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想办法,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争取一些优惠政策和信贷扶持,制定具体措施和切实可行的办法,促进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工作,努力完成2000年大中型拖拉机更新任务。

  3.拖拉机更新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工作是拖拉机更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及时掌握拖拉机更新情况的重要信息,是指导拖拉机更新工作的主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的领导给予重视,做到专人负责,按时填报,确实做好拖拉机更新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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