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0]5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开发区物价办:
为了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和市纠风办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我局于9月1日起降低了盐酸洛美沙星等部分药品在我市的销售价格。根据我局“关于第三批降低部分虚高药品价格的通知”(渝价(2000)523号)文件的规定,部分属于此次降价范围但又达到GMP的生产企业提出了价格区别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对盈博顿等部分药品价格进行区别,具体价格见附表。此批药品价格请于2000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表:
单位:元
批发价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
GM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