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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合作银行加入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2-25 生效日期: 1998-02-25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发[1998]74号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总行决定批准武汉城市合作银行加入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一级拆借市场),从事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卷交易。请通知武汉城市合作银行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做好入网和债券托管工作。
特此通知。   199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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