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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19 生效日期: 1998-03-18
发布部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计生委(199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生委:
  1997年,国家审计署组织21个省、自治区的审计部门对本省(区)的1451个县,12178个乡,14223个村1995年、1996年两个年度的计划生育各项经费进行了审计。通过这次审计,暴露了基层计划生育各项经费在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有些甚至相当严重。一是乱收费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以押金、保证金形式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摊派征订杂志,药具无偿变有偿等。二是收费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超计划生育不收费,收费标准不统一,以术代罚,收费明征暗退,收费下指标、搞摊派,收费部门不统一等。三是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主要表现在政府及财政部门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严重,用于修建办公楼和宿舍,用计划生育经费办企业或企业借用,用计划外生育费弥补行政经费不足,用于支付教师工资,个人借用等。四是财政投入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财政资金、计划生育统筹款不到位,截留应拨下级款。五是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损失费严重。主要表现在行政性支出比重过大,人员超编比较严重,很大一部分计划外生育费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尤其是招待费、奖金补贴支出过大,避孕药具积压,报废过大等。六是隐瞒真实情况,上报统计数字不实。主要表现在弄虚作假,隐瞒超生人数等。七是搞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主要表现在收入不入账或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八是贪污、私分公款。九是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人员调整频繁,会计账目不健全,票据管理不规范,收取实物不入账,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不落实,财务制度不统一等。审计部门审计出的上述问题,有的属于个别地方存在的问题,但大部分问题带有普遍性。必须引起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国家计生委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省(区、市)计划生育条件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取缔“条例”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和罚款
  目前,在基层以计划生育名义的收费既多又乱,严重地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计划生育的形象。广大育龄群众反映很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为此,国家计生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除地方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其它各种名目的收费必须从即日起废止。各地要对本地的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国家计生委。

  二、进一步加大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
  这次审计表明,计划外生育费在征、管、用环节上问题较多。究其原因,一是目前仍有一部分县(市)未能执行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外生育费仍处于乡收乡管、村收村管,甚至谁收谁管的状况;二是一些地方执行《办法》不彻底,甚至流于形式。为此,国家计生委要求,凡未执行《办法》的地方,必须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在1998年使《办法》得到落实;已执行《办法》的地方,根据这次审计的问题,进行一次整顿和验收。要按照《办法》提出的“计划外生育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征收,上交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要求,在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上,要严格执行地方计划生育条件制定的征收比例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扩大和减免征收金额,严禁收费下指标和将收费多少与行政执法人个人利益挂钩。在计划外生育费的管理上,按照《办法》的规定,要全额上交县(市、区)计生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财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单据报账制度,即:县(市、区)将乡(镇)一级作为报销单位进行管理。这是保证“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管理体制真正落到实处的有效办法。在计划外生育费的使用上,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八项开支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要严格控制人员经费的支出,对挤占、挪用计划外生育费的,要订出还款计划,限期归还,确保计划外生育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国家计生委将不定期地对各地执行《办法》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经费管理,确保免费发放渠道的避孕药具供应
  财政部、国家计生委已明确要求,不得将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投入市场销售。但这次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继续销售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并将收回的资金挪作它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主渠道的正常供应,败坏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名誉。为此,国家计生委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药具专项经费和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严禁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投入零售市场。如今后再发现此类问题,国家计生委将相应核减所在地区的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基数。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九五”期末人均4元投入目标的实现
  做好经费投入工作,是确保“九五”人口计划顺利完成的财力保证。但通过此次审计发现,一些地方财政投入远远低于全国人均投入水平。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因财政投入不到位,已严重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国家计生委要求,财政投入较低地方的各级计生委领导同志,要积极向当地党政领导反映计划生育部门在经费投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作好协调工作,争取党政领导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九五”人均投入目标的实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日常管理
  这次审计提出的问题,反映出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特别是基层的财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各地必须从整章建制入手,根据财政部和国家计生委对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施细则,抓好落实,并强化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不合理的支出,提高计划生育财务管理水平,确保有限的计划生育各项经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各项经费分配、使用的内部监管机制,有效地防范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这次审计也暴露出因各项经费分配的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而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私分公款的问题,国家计生委要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经费分配、使用,包括经费审批权限和标准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监管机制。对各项经费的分配,要增加透明度,扩大民主参与范围,不能个人说了算。

  七、建立健全各级计划生育财务机构、充实财务人员,强化计划生育财务队伍的自身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财务机构,充实财务人员是做好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组织保证。通过这次审计,暴露出计划生育系统特别是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在财务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多年来,在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问题,始终存在着重投入、轻管理,忽视财务机构建设,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各级计生委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充实财务人员,并根据新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国家计生委已将财务业务培训作为1998年财务工作的重点,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的财务管理干部及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各省(区、市)也要指导和制定出对地、县、乡各级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这是切实提高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和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计划生育事业当好家,理好财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认真落实。
199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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