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1]370号
北碚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第二十三中等五校学生公寓收费的请示”(碚价[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更好地对学生的学习、行为习惯进行有效管理,你区二十三中等五所学校各新建或改建了学生公寓,该住宿楼已符合我市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条件。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及收费标准
1.重庆第二十三中学校
(1)两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共计1850平方米,每栋有房间22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62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卫生间、盥洗间、电扇2把,日光灯2盏,窗帘,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放物柜、桌凳、挂物钩、蚊帐绳。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2)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
2.江北中学校
(1)女生公寓(女三栋)建筑面积2067平方米,共有房间36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3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卫生间、盥洗间、窗帘,壁扇2把,日光灯2盏,电话、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放物柜、桌凳、挂物钩。公寓楼安装集中供热水设备,每间卫生间安装了供热水系统,每日供应热水两次(下午1小时,晚上1.5小时)。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00元。
(2)女生公寓(女一、二栋)建筑面积4220平方米,一栋共有房间74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05平方米,二栋共有房间40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32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卫生间、盥洗间、窗帘,壁扇2把,日光灯2盏,电话、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放物柜、桌凳、挂物钩。公寓楼安装集中供热水设备,每间卫生间安装了供热水系统,每日供应热水两次(下午1小时,晚上1.5小时)。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80元。
(3)新建男生公寓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共有房间66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4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卫生间、盥洗间、窗帘,壁扇2把,日光灯2盏,电话、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放物柜、桌凳、挂物钩。公寓楼安装集中供热水系统,每日两次供应热水(下午1小时,晚上1.5小时)。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00元。
(4)原男生公寓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仍按我局与市财政局批复的渝价(1998)55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另每套房间配置了电话。公寓楼安装集中供热水系统,每日两次供应热水(下午1小时,晚上1.5小时)。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00元。
3.重庆第四十八中学校
(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435平方米,共有房间70间,有8人间和4人间两种规格。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4.28平方米,每套房间住4人,生均使用面积5.36平方米。每室配有卫生间、盥洗间、洗衣槽、电扇2把、日光灯2盏,窗帘、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桌凳、挂物钩、蚊帐绳、放物柜。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2)8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4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00元。
4.重庆市北碚区磨滩中学校
(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共有房间35间,每套房间住4人,生均使用面积4.3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卫生间、盥洗间、日光灯2盏,壁扇2把、窗帘、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放物柜、桌凳、挂物钩、蚊帐绳。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2)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
5.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3378平方米,共有房间79间,每套房间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3.72平方米。每室配有卫生间、盥洗间、电扇2把、日光灯2盏,窗帘、晾衣绳;每生配有床、棕垫、桌凳、挂物钩、蚊帐绳、放物柜。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2)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职高学生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50元。
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学生住宿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期统一收取,学校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重庆中小学专用收费收据》。收取的住宿费应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只能用于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不得挪作他用。学校不能强行要求学生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减免,减免总金额可控制在收费总金额的25%。
四、上述收费标准的具体执行时间,由你局根据各校设施设备配齐到位的时间确定,并报我局与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