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科发办字〔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定于2006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科技厅局长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围绕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总结2005年科技工作,对2006年全国科技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会人员
参加全国科技大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各1人,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1人;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06年1月12日8:30—12:00。
2.会议地点:京西宾馆会议楼第一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1.8:30——10:30 会议代表发言;
2.10:30——12:00 徐冠华部长作报告;
3.12:00 会议结束。
五、其它事项
1. 全国科技大会期间住京西宾馆的同志,请于1月12日8:20前直接到会议楼第一会议室参会。
2. 在国谊宾馆住宿的与会同志,将统一安排交通前往京西宾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 其他同志如自行前往,可持本通知于1月12日8:20前到京西宾馆会议楼第一会议室参会。
联系人:孟徽,胡建英
联系电话:010-58881823,58881800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