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秋季,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依据《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郑政文(2003)125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年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中牟县人民政府等11个先进单位、韩凤斌等29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努力,为做好今后我市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2005年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1个)
中牟县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二、先进个人(29人)
韩凤斌 程秋慧 都小尚 张占令 魏秋利 吕红忠
马 雷 王松林 王嵩山 张 磊 陈 斌 王秋红
王有人 刘玉萍 王 华 冯伟鹏 王 强 柴淑贞
姚晓玉 张明善 马剑峰 冯发群 周伟平 王建宏
赵 伟 牛治强 王宗强 张 路 李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