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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决定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述职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方式
从2006年开始,各县(市、区)长每年两次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向市政府述职。述职以提交述职报告的方式进行,述职报告必须由本人签名。
二、述职内容
1.国家和省对农民实行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两免一补”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筹资筹劳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的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是否完善;
3.是否存在向农民摊派代课教师工资的情况。针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报刊订阅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的治理情况;
4.农民负担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5.原有乡村债务化解情况和有无新发生债务情况;
6.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
7.农监队伍建设情况。
三、述职时间
各县(市、区)长2006年上半年述职应包括2005年以来履行减负工作职责情况,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农监办备案。今后每年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述职报告。
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