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支付〔2006〕7号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福州、兰州、海口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收付中心):
为保障小额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防范支付风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办理质押业务获得小额支付系统的净借记限额,人民银行决定于2006年2月8日举办北京、天津、福建、甘肃、海南五省(市)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培训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知识;
(二)质押业务管理办法及主协议签署事项的说明;
(三)上机操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06年2月8日9:00-17:00,会期一天。2月7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北京诺林酒店,地址为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会人员
(一)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福州、兰州、海口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业务骨干一名。
(二)商业银行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的支付结算部门和资产(债券)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各一名;北京、天津、福建、甘肃、海南五省(市)辖内开办小额支付业务,且具备债券市场甲类或乙类结算成员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部门和资产(债券)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各一名。
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单位、姓名、性别、是否住宿)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中国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培训部。
联系人:高永生 董连章
联系电话:010-88086278 010-88087963
传 真:010-88087879
电子邮件:gys@chinabond.com.cn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