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科教发〔2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9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为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我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审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其职责为: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原则意见;组织协调部内有关行业野生植物保护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部分)实施细则》;组织制定全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计划、规划,研究提出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措施;指导各级农牧渔业部门野生植物保护执法管理工作等。
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张宝文 副部长
副组长:白金明 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李 生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
成员:张文宝 办公厅副主任
李伟方 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蒋协新 财务司副司长
陈生斗 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
张喜武 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龚菊芳 农垦局副局长
张合成 渔业局副局长
叶志华 中国农科院科技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组织有关司局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条例》执法管理的日常工作;受理采集国家一类保护野生植物(农业部分)的申请和核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农业部分)的进出口申报等。
办公室组成为:
办公室主任:白金明(兼)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办公室副主任:高尚宾 科教司生态环境处处长
王乐君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法规处处长
李恩普 种植业管理司种子与植物检疫处 处长
王晓斌 畜牧兽医局草原处处长
王亚民 渔业局资源环保与法规处助理调 研员
董宝风 农垦局科教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为:汪竹韵 科教司生态环境处助理调研员
李 波 科教司生态环境处助理调研员
高义生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法规处副主任 科员
李文星 种植业管理司种子与植物检疫处 助理调研员
黎光华 农垦局科教处助理调研员
何建湘 渔业局资源环保与法规处科员
杨 智 畜牧兽医局草原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司。
二、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审定委员会。其职责为:接受领导小组的领导,研究提出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农业部分);负责对现有野生植物名录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组织开展全国野生植物分布状况的调查研究;对农业部和地方农业部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事项,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等。
专家审定委员会组成为:
主任:董玉琛 中国农科院品质所研究员、工程院院士
成员:王述民 中国农科院品质所副研究员、副所长
刘书润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
王印政 中科院植物所副研究员
郑殿生 中国农科院品质所研究员
胡征宇 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马家海 上海水产大学教授
肖邦森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李学禹 新疆石河子大学教授
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