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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1年度氟里昂烟丝膨胀装置拆除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9 生效日期: 2001-02-09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一、2001年度拆除的氟里昂烟丝膨胀装置,由省级烟草专卖局按照烟草特别工作组的要求进行封存,等待拆除。
  二、各企业具体拆线时间由烟草特别工作组负责安排确定。
  三、烟草特别工作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氟里昂烟丝膨胀装置拆除工作的现场监督。
  四、烟草特别工作组负责向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提供相应的拆线证明材料。
  五、请各有关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和企业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协助其各项工作。
  六、本通知视同国家局批准2001年度氟里昂烟丝膨胀装置拆除名单所列12套设备的报废,各有关企业可在设备拆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2001年2月9日
  
附:2000年度氟里昂烟丝膨胀装置拆除名单
  
拆线企业名单
  拆除数量(套) 氟里昂淘汰工作主管单位
  长春卷烟厂 2
  吉林省烟草专卖局
  杭州卷烟厂 1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张家口卷烟厂 1
  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武汉卷烟厂 1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利川卷烟厂 1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枣阳卷烟厂 1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襄樊卷烟厂 1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重庆卷烟厂 1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
  蚌埠卷烟厂 1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
  铜仁卷烟厂 1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毕节卷烟厂 1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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