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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1月10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市各乡、镇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根据精简、效能、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本市下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比本届适当减少。代表名额按行政区域和人口确定。具体方案是:每个乡、镇的代表名额以30名为基数,再接常住人口数每0.15万人增加一名代表(余数不足750人的不增加代表名额),这两项名额总数即为该乡、镇代表名额的限定数。
2.考虑到下一届乡、镇代表名额减少幅度较大,在上述代表名额限定数以外,按每一个乡、镇平均增加5个机动名额,计人乡、镇代表名额总数,此项机动名额由区、县人大常委会统一掌握分配。
3.每一乡、镇代表名额数的具体确定,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代表名额分配意见和《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中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幅度,由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测算后,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各区、县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数额
按照上述原则,根据一九八六年六月底各乡、镇常住人口数,各区、县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分配如下:
塘沽区 376名
汉沽区 287名
大港区 3l6名
东郊区 493名
西郊区 505名
南郊区 670名
北郊区 600名
武清县 1,670名
静海县 1,243名
宝坻县 1,559名
宁河县 979名
蓟县 1,875名
全市下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计10,573名,比本届减少5,481名,减少数占本届乡、镇代表总数的34.1%。
附:天津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下一届代表名额分配表
与本届相比
单位 乡、镇数 常住人口数 下届代表数 本届代表数 增 减 数
塘沽区 9 91,987 376 545 -169
汉沽区 7 62,980 287 451 -164
大港区 7 106,402 316 482 -166
东郊区 9 256,742 493 691 -198
西郊区 9 285,192 505 762 -257
南郊区 10 345,096 670 1100 -430
北郊区 12 270,158 600 949 -349
武清县 34 719,675 1670 2584 -914
静海县 27 440,166 1243 19 -673
宝坻县 34 556,126 1559 24 -857
宁河县 22 311,820 979 13 -389
蓟县 41 660,982 1875 2790 -915
总计 221 4,107,326 10573 16054 -5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