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0 生效日期: 2002-12-10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辽价函[2002]128号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你院第二住院部特需门诊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同意你院在第二住院部开设特需医疗服务一为患者提供健康体检、开展健康保健讲座、建立健康档案并跟踪治疗、电话预约就诊、专人全程陪同就诊、高档病房住院治疗等医疗服务。
  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价格,并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上述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试行至2003年底,试行期满后由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重新审批。
  二、你院特需医疗服务门诊应单独设立诊区,并在显著位置对服务内容、项目及价格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