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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叶基层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3 生效日期: 2006-03-03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福建广东广西山东湖南湖北河南陕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黑龙江安徽辽宁江西吉林内蒙古河北山西宁夏新疆甘肃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浙江中烟工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强化烟叶的行业基础地位,确定对烟叶基层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按照基层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方面内容,对县级烟草部门(重点是取消县级公司人资格的县级烟草部门)、基层站和打叶复烤企业建设情况展开调研。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1.县级烟草部门。
  (1)人员基本情况。
  (2)取消县级公司人资格后,县级烟草部门机构、岗位设置、经费保证、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
  2.基层站。
  (1)人员基本情况。
  (2)工作岗位设置与职责细分,人员配备和工作现状情况。
  (3)基层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聘用人员用工行为的情况;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的情况;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培训、晋级与鉴定情况;分配方面情况。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烟叶生产技术辅导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打叶复烤企业。
  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二)加强基础管理。
  明确地市级公司、县级烟草部门、基层站职责,重组业务流程,发挥好县级烟草部门和基层站的作用。突出合同管理这一主线,以信息化为手段建设烟叶现代管理平台,种植、收购、调拨、加工、仓贮全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1.县级烟草部门。
  (1)县级烟草部门法人资格取消前后,管理职责、机构设置以及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
  (2)以合同制落实为主线,如何规范烟叶种植、收购、调拨、加工、仓贮等业务流程情况。
  (3)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的做法。
  (4)建立、执行激励约束与评价考核机制的情况。
  (5)如何完善县级烟草部门资金预算管理,加强烟叶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如何筹措烟叶收购款情况。
  (6)加强县级烟草部门基础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基层站。
  (1)管理职责,功能定位,机构设置情况。
  (2)建立、执行基层站业务流程,管理方法情况。
  (3)建立、执行激励约束与评价考核机制情况。
  (4)以合同制落实为主线,严格按计划组织烟叶种植与收购,规范烟叶流通情况。
  (5)对烟农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方法与措施情况。
  (6)基层站信息化管理现状与问题。
  (7)如何在烟叶生产收购过程中对烟叶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烟叶等级质量和纯度。
  (8)取消县级公司人资格后,基层站费用管理与成本核算,各项业务活动的新情况。
  (9)加强基层站基础管理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3.打叶复烤企业主要调研企业内部管理、烟叶质量管理和烟叶流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情况。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针对基层站和打叶复烤企业进行调研,同时从调研角度了解烟水配套、烤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情况。
  1.基层站。
  (1)基础设施状况(详见附件3)。
  (2)基层站建设总体规划,目前基层站布局与生产规模情况,标准化基层站的数量与比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站建设发展的方向,标准化的内涵和要求情况。
  (3)标准化基层站建设及投入标准,资金筹集渠道情况。
  2.打叶复烤企业主要了解仓库建设情况,以及加工过程工艺、装备、质检设备配置满足需要的情况。

  二、调研的组织与形式
  (一)调研的组织。
  由中国烟叶公司牵头,国家局机关人劳司及烟草经济研究所参加。具体调研人员组织如下:
  第一组:陈江华,黄忠魁(李保江),李锐。
  第二组:连飞,刘建利,刘华豫。
  第三组:关博谦,王刚,李玉高。
  第四组:郑安,黄振军。
  第五组:李晓红,崔焰。
  (二)调研形式。
  一是全国所有种烟县按要求统计烟叶基础数据,报国家局。
  二是对有代表性的县公司和已取消法人资格的县级烟草部门、基层站及打叶复烤企业进行深入剖析。
  三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并了解各方面情况;各级烟草部门就加强烟叶基层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时间与地点
  (一)调研时间:
  2006年3月份集中调研。
  (二)调研地点:
  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地市级公司所属县级烟草部门、基层站和打叶复烤企业,即:
  1.已经取消县级公司人资格的烟叶产地县(包括烟叶工作直接受省级局、省级公司烟叶部门管理的县级公司)。
  2.烟叶基层站。
  3.有代表性的打叶复烤企业。

  四、调研要求
  (一)各省级局、省级公司应尽快通知并要求各种烟县烟草部门以2005年年底数据,认真如实统计填报附件1~3,表格格式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网站(www.tobacco.gov.cn)“通知快迅”栏目中,以及国家局内部网站(IP地址:10.1.0.7)“行业通知”栏目中下载。
  (二)各种烟县对基础数据统计完毕后,以Excel文档电子邮件的形式务必于2006年3月15日前直接报国家局(电子邮箱:jianshe@tobacco.gov.cn);同时以书面形式(表格均要有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单位签章),特快专递报中国烟叶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9号,邮编:100055)。
  3.各烟叶产地所在地市级公司及省级公司要按照调研内容,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06年3月底前报中国烟叶公司;同时以Word文档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国家局。
  4.各省级局、省级公司人劳部门、烟叶部门以及地市级公司务必根据通知要求,督促产区各县如实统计数据,确保按时上报。
  5.联系人:
  国家局人劳司 刘华豫,电话:010一63605741。
  中国烟叶公司 李锐,电话:010一63605180;崔焰,电话:010一63601489;王刚,电话:010一63605654。
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 件:烟叶从业人员现状调查表一
  烟叶从业人员现状调查表二
  烟叶基层站基础设施现状调查表
  附件1~2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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