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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28 生效日期: 2000-02-28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2月25日决定:
  任命尤曾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局长;
  任命叶澍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淑仪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
  任命林焕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永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罗范椒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
  免去邝其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免去叶澍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职务 ;
  免去林焕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仕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
  免去蓝鸿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务院
二000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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