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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按照城运会的举办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将于2011年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研究,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继续采用申办的办法确定承办单位。为正式启动相应工作,现将有关申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工作的原则
申办工作将根据我国国情,结合申办奥运会、亚运会和以往国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有益经验组织实施。申请承办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单位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本着实事求是、勤俭效能的原则进行申办。
二、申办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当地党政部门的支持和可靠的财政保证,能够负担除中央财政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的一次性定额补助以外运动会所需的全部经费;
(二)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场馆设施初具规模,中心城市有条件和能力承办60%以上的比赛项目和开、闭幕式;
(四)食宿、接待、交通、医疗、卫生、安保等方面基本具备条件,并拥有可供竞赛组织和新闻宣传使用的良好邮电通讯、网络设备、电视转播设施及相应技术条件保障;
(五)承办过大型体育赛事,具有比较丰富的竞赛组织经验和较高的竞赛管理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基础。
三、申办工作的要求
有意向承办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单位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申办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申办单位概况
(二)承办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计划方案(参照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项目设置)
1.竞赛组织类
(1)竞赛安排(附赛区分布图)
——主赛区竞赛项目安排
——分赛区竞赛项目安排
——不具备承办条件的项目的建议
(2)场馆状况
——现有场馆状况
无需维修或简单维修后即可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附表一)
需进行结构性改造后才能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附表二)
——已纳入各级政府市政规划内的新建场馆情况(附表三)
——专为承办全国城市运动会而计划新建场馆情况(附表四)
(3)各项目比赛器材、设施、设备的状况
——可直接使用或简单维修即可使用的器材、设施、设备统计
——需要租借或重新购买的器材、设施、设备统计
(4)承办国内外重大比赛情况
(5)各项目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数量和状况
(6)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前两届城运会的参赛概况
——七城会运动成绩预期目标
2.后勤保障类
(1)经费筹措方案
——主要经费的来源渠道
——筹资的具体计划
——经费的主要使用方向
(2)各项目接待方案
——宾馆的名称和星级
——房间标准和床位数量
——住地与赛场的距离
(3)交通状况
——省际交通运输状况
——主赛区交通状况
——分赛区交通状况
——主赛区同各分赛区之间的车程距离
(4)新闻宣传状况
——邮电通信设施
——电子通讯设施
——互联网络
——电视转播设施及技术
——七城会新闻宣传方案
(5)社会治安状况
——城市社会治安概况
——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城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医疗卫生状况
——城市医疗卫生概况
——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名称、类别、床位数量
——执业医师、护士的数量和情况
(7)气象条件
——建议举办七城会的时间(8-12天)
——近5年来这段时间的气象情况
3.其它
(三)你单位对申办材料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承诺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92
国家体育总局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