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0]192号
兰州铁道学院:
你院《关于2000年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兰院财发[2000]150号)收悉。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对你校2000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理工科类本专科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建筑学专业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二、校内公寓化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新建四人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另行核定。
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今年不做调整。
四、调整后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自200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时执行。
五、其他有关收费和学校收费管理仍按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规定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