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货政[1998]171号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山西、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分行逾期拆借资金清收工作小组: 目前,你分行已将辖区内融资中心、办事处、原资金市场占用再贷款对省外融资中心、办事处、资金市场拆借的情况上报总行,为进一步摸清情况,切实做好融资中心、办事处、资金市场占用再贷款跨省拆借资金的清收工作,请你分行将占用再贷款跨省拆借的再贷款资金进一步划分为“再贷款、融通资金、再贴现资金、调剂资金”等类别填报,具体格式见附表,请认真填写该表加盖行章后于11月17日前上报总行货币政策司,如果传真上报请随后补寄原件。
199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