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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7 生效日期: 2000-08-17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技[2000]6号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工作特别是基础研究工作中的作用,教育部1999年决定在“211工程”建设的部分高等学校增建一定数量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这项工作得到各有关高等学校和专家的高度重视,截止到1999年12月25日,共收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请报告300余份。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程序,决定北京大学地表过程分析与模拟等60个研究机构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按照国家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结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211工程”二期工程的实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努力将这些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我国基础研究和培养、凝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积极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努力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高等学校(特别是地方高等学校)的重点实验室,要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和自身特点积极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参照《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管理办法》(教技[1991]14号)的要求,提出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建议名单和领导班子建议名单,在8月31日之前(地方高等学校需经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我部科学技术司,经我部批准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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