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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华天新城和智居园等二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8 生效日期: 2003-05-28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99号
沈阳市盛天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根据《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沈价发[1999]202号),对你公司管理的沈阳华天新城和智居园二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了审核评定,并征求业主代表意见后,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华天新城和智居园等二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按三级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二、上述二个住宅小区单体车库、对外商业网点及门市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所规定的住宅物业收费收费的50%收取。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维护安全秩序及站岗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五、请到铁西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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