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期字(1998)35号
成都中海贸蜀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远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我会在年检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非法从事股票代理业务、提供高额透支、不将客户指令入场、挪用客户保证金、提供虚假年检材料等问题。为了严肃期货市场纪律,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期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期货经纪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注销成都中海贸蜀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号:A020622010)、远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号:A000402001)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取消上述公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自文到之日起,上述公司不得再从事期货经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