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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03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4 生效日期: 2003-06-24
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辽市政办发[200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03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辽阳市2003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实施办法
  省政府决定,2003年初中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于6月28日至29日进行。今年中考是在防治非典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的,做好今年的中考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升学问题,更关系到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保障我市广大考生及中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试秩序及考试纪律规范严肃,确保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3年初中升学考试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辽阳市2003年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今年的中考形势和有关具体安排
  (一)报考情况。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24576人,同比增加1047人;报考16922人,同比增加1281人;报考率为68.86%,同比提高2.38个百分点。其中市直毕业生7063人,同比增加122人;报考6144人,同比增加520人,报考率为86.99%,同比提高5.96个百分点。
  (二)考点、考场等相关场所安排。全市要按考生在所在学校参加考试、每个考场20名考生的要求设置正式和备用的考点、考场。其中,500人以下的考点设置1至2个备用考场及备用隔离考场,500人以上考点设置3个以上备用考场及备用隔离考场。隔离考场与正常考场要有隔断、有标记、有单独通道。市、县(市)区同时设置2个以上备用考点,在原考点因出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而封闭的情况下安排考生继续考试。要合理设置评卷点、录取点及备用评卷点、录取点。
  (三)防护设备(物品)安排。所有考点、考室(均含备用)都要配备广播系统(听力设备系统)并调试达标;每考点配备防护服、一次性防护眼镜、手套、鞋套各5套,红外线测温仪(无接触)2台;每考室配备电风扇2台、体温计5支;每名工作人员(含备用)配备口罩2个、一次性卫生手套4付。配备上述设备(物品)所需费用分别由县(市)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承担。中考期间要按规定安排专用大客车用于处置紧急情况,其中市直2台,每个县(市)区1台。
  (四)人员安排。每个考点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除全面负责考务、考纪外,重点抓好非典防控工作;配备专业卫生防疫人员、临床医务人员、校医各1名(无校医的增加1名医护人员),医护人员除履行常规职责外,负责本考点考前、考试期间测温、消毒指导、防疫、临时救护等与非典防控相关工作;配备公安或武警战士2名,负责协助取送试卷和考点安全保卫工作;配备登记测温人员4名,负责考生及工作人员进考点时收查各种证、卡、测试体温、填写表册、单独登记发热考生、汇总整理资料,发现发热考生及时与考点主任联系并协助安排到备用考室考试;配备监察人员4至6名,负责监督检查非典防控和考风考纪工作。每考室安排3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实行异地交叉监考,除按监考守则要求履行考务职责外,还必须履行好非典防控有关职责。试题保密、考务、后勤保障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决定人员配备数量,并明确其职责。

  二、工作措施
  (一)保证考试和评卷、录取场所的安全卫生。考点、考场、评卷点和录取点在使用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卫生状况良好,便于人员疏散;要统一配备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器具及消毒洗手液,实行封闭管理,并由消毒组人员负责卫生消毒工作。每天要按规定对考点所有场所进行消毒,考试前一天晚上和考试期间的每天中午要进行全面消毒;每科考试前50分钟要由专人对考场进行通风。从评卷和录取工作前一天起,每晚按规定对评卷和录取点的所有场所、重点器具进行消毒。
  (二)在考试、评卷和录取前3天,由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防疫部门到学校对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进行医学检查,确认考生和工作人员是否有非典症状、是否与非典病人及疑似病人有过接触,并进行登记。要做到人手一份医学检查卡,医学检查卡要有防疫部门、学校、学生或工作人员本人签字盖章。检查中发现并经市医疗专家组确诊、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不得参加考试及评卷和录取工作。要重点做好在外地就读考生的非典排查工作,在外地就读考生回到原籍后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镇和县(市)区教育局报告。对来自近20天内有疫情报告地区的人员,视情况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前观察满15天的,经本地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指定医院排除非典病人及疑似病人并出具健康证明后可正常参加考试;不满15天的,由教育局妥善安排考试。对未报告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社区、村镇负责通知本辖区内户口、在外地学习的考生及家长,配合按中考报名册逐人完成健康排查工作,不得遗漏。
  (三)考试期间,交通部门要按非典防控要求,做好并落实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免费乘用交通工具的方案。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并应提前、分散到达考点,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试并被确认正常后,凭健康状况登记卡(表)和监考证件或准考证分散、有序进入考点和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要摘下口罩依次接受监考人员核对,核对后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收完答卷后,由专人负责将考生分成若干批次疏散,做好考场的清场工作。评卷和录取期间,工作人员须经现场测试体温确认正常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
  (四)监考和试题收、发人员在领取和发放试题、收取试卷时,要戴一次性卫生手套,并做到考一科更换一次。对发热及可疑非典症状考生的答卷和发热工作人员接触的试卷,考试结束后由隔离考场监考人员在专业防疫人员的指导下单独密封装订,并在装答卷的试卷袋外另加封塑料袋,送交市、县(市)区指定地点。评卷点的有关人员要在卫生防疫人员的指导下,对发热及可疑非典症状考生的答卷和发热工作人员接触的试卷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不能回家吃饭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要安排定点的用餐和休息场所,并由卫生防疫等专业部门进行卫生消毒和安全检查。市直各考点需要统一用餐的工作人员一律食用营养配餐。对发热考生和发热考室的监考人员的休息和用餐要分别进行严格的防疫和隔离。
  (六)改善考点学校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从现在起,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城管、环保、文化、教育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对考点学校周围的治安、交通和市场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顿和治理,及时疏散人员,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围无人员聚集、无干扰滋事行为和考生安全。
  (七)宣传、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非典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考生和工作人员提高防范意识。考生、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考试前要避免接触从疫区来的人员,避免去疫区和人员大规模集中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增强体质,确保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参加考试和工作。要保证考生正常参加考试的权利,除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得参加考试外,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其他考生正常参加考试。要取消人员大规模集中的各类招生咨询活动,采取网上及168声讯台咨询、报纸专题、电视直播、电台问答等方式,为考生、家长、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市教育局网站网址为jyjweb.lyeduonline.com)。

  三、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中考和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要立足防大疫、保健康、保稳定,充分认识非典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得周全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在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认真、细致地搞好中考和中考期间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确保中考顺利进行。市、县(市)区及考点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分工,量化指标,保证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初中作为考点,也要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保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二)市、县(市)区都要制定考务、评卷、录取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处理预案,明确救治发热及可疑非典症状人员的具体措施。发现有疫情时,有关医务人员和备用考场监考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启动非典防控工作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有可疑非典症状的考生及虽发热但确诊无可疑非典症状的考生,对其休息、进餐、居住环境要进行严格的防疫和隔离,相关监考人员要采取严格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中考期间疫情逐级报告制度,除按规定向各级防非典办公室报告外,还应向市教育局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漏报、迟报,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县(市)区要制订明确、具体、细致、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防疫措施和《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方案与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并报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还要制订中考期间其他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市、县(市)区中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负责检查本系统承担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市中考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察组,对市直及县(市)区各考点的非典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期间,市、县(市)区中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24小时开通的非典防控工作值班电话,同时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市、县(市)区要给各考点购置必需的防疫药品、器具等,对参加考试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非典防控知识、防治程序、紧急情况处置办法的培训,并指导进行一次现场模拟演练。
  (四)在坚持抓好非典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制定周密、细致的考风考纪工作方案,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针对今年考场分散、考点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给各考点派驻常住监察人员等坚决有效的措施,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纪律,严格按要求做好试卷管理、组织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万无一失。对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舞弊情节严重的考点、考区,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试卷取送、运输、保管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保密法》和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教育、保密、公安部门要对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要统一安排密封性能良好的运送试卷用车,押运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要有公安或武警、保密、监察、教育部门人员参加,有负责人带队,有明确的交接制度和记录,人不离卷,专人专车,无关人员不准搭乘,确保试卷安全。农村初中考点所用试卷原则上在县(市)区里保管,每天专车护送试卷。要制定护送试卷中意外情况(如大雨、交通中断)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紧急情况处置
  (一)对考前体温高于37.3℃且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指在考试前2周内有与确诊或疑似非典患者接触史,或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非典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疫情的区域)的考生;无流行病学史但考前体温高于38℃的考生;考前连续15天体温正常但考前两周内与非典疫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要分别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内参加考试,不得交叉,并派专人配备防护措施进行监考。考试、评卷和录取期间有上述症状的工作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接受隔离观察。
  (二)考试、评卷前或考试、评卷期间在考点、评卷点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或教师,该考点立即停用,改用备用考点、评卷点。考试期间,诊断为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考试或工作,并用专用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一般接触者(不在同一考场)转移至本区备用考点继续考试,由公安部门对该考点立即封闭。密切接触者(在同一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继续考试,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该考点其余考场进行消毒,待本科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区非典防治办安排专用转运车将其运转至本地区内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进行下科考试时,运送到另一备用考点继续考试。
  (三)评卷和录取工作期间,诊断为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评卷和录取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专用救护车运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该评卷点和录取点由公安部门立即封闭,并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消毒。对接触者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其他人员和备用工作人员转移至备用评卷点和录取点继续工作。考点内的考生发生与非典无关的疾病需要救治时,考点学校应立即通知中心考点备用的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到现场救治。
  (四)考试期间,若因处理非典紧急情况延误考试时间,考试应继续进行,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逐级上报中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中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延长考点、考场的考试时间等相应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我市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在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同时,成立辽阳市2003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期间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我市中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组长由市长孙远良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姜军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委保密局、市招生办、市环保局、辽阳电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本地区中考安全防疫及相关工作,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提前准备,加强培训,严肃纪律,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各考点学校要成立中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非典防控工作。各评卷点和录取点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评卷和招生工作如期、顺利进行。除设置规定的考务组织外,必须设立审验《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的审验组、测试考生及工作人员体温的体温测试组、负责消毒和卫生清洁的消毒组及临时医疗观察组,每组设1名负责人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组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运转灵活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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