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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鞍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军76周年和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现就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进行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驻鞍部队官兵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传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长壮大的历程及双拥工作的光辉历史;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宣传新时期军队和地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的生动事迹;宣传驻军部队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的巨大贡献等。通过举办军民联欢会、国防教育报告会、升国旗仪式、图片展以及开展学军活动等形式,使节日庆祝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军民加深对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风尚。
二、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和科技共建活动
围绕鞍山经济建设和部队建设的需要及广大军民共同关心的实际问题,把双拥共建和科技共建工作做实。地方要帮助驻军解决好在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国防施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好科技、文化、智力拥军活动,为部队科技兴训,科技强军,改善部队文化生活创造条件。驻鞍各部队要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积极参加驻地的两个文明建设。要相对集中时间,组织部队官兵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参与驻地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活动以及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为军民共建和科技共建活动牵线搭桥,积极探索共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推动共建活动上新台阶。各共建单位要围绕提高部队战斗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合作,破解难题,促进工作。
三、认真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省和国家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年。国家、省和市将分别召开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命名大会。各级党委、政府、驻鞍各部队要结合庆祝建军76周年和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认真分析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形势,研究制定提高创建活动质量的具体措施,坚持把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抓好各项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上。要认真搞好双拥工作的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创建工作。要把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与其他群众性创先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双拥工作持续发展。
四、要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要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安置对象活动。当前特别要做好在困难企业工作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帮助部队进一步完善图书室、电教室、副食基地等设施建设。有包扶任务的驻军部队要对包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要进一步改善烈军属、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各项活动都要从实际出发,俭朴节约,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五、认真检查双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驻鞍各部队要针对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双拥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措施办法。要千方百计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驻鞍各部队要认真检查官兵遵守政策法规和群众纪律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军政、军民团结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驻鞍各部队要把落实双拥和优抚安置政策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鞍山军分区政治部
20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