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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清理1885-2025MHz及2110-2200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5 生效日期: 2001-07-05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通信管理局,全军无委办公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国际电联已将1885-2025MHz及2110-2200MHz频段确定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IMT-2000)核心频段,并已制定相关的国际标准。我国也正在对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技术体制、标准进行研究,并积极考虑其频率规划和相关技术试验。为保证我国相关频率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运营商按时开通服务,决定清理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核心频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1880-1900MHz、1920-2025MHz及2110-2200MHz频段内分配的频率,其频率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底,期满后无条件收回,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分配。
  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原邮电部电信总局仅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厦门七城市使用1895-1900MHz/1975-1980MHz建设无线接入系统;批准中国联通公司仅在天津重庆和成都三城市使用1890-1895MHz/1970-1975MHz建设无线接入系统,上述批准的频率使用有效期均截止到2002年底,期满后无条件收回,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分配。
  为避免用户误解或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对上述频段无线接入系统的市场宣传、刊登广告、销售过程中和每月收取通信费用时,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将使用截止期限告知用户。
  因用户不知情而与用户产生经济纠纷,由运营商自行负责。
  三、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上述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对已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四、自200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上述频段内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CKD和SKD)的进口审批手续,各运营商停止销售上述频段的无线接入终端。
  五、各运营商须制定退网日程表及相关方案,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自2002年7月1日起,各运营商须开始退网的宣传工作。
  请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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