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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1 生效日期: 2006-05-11
发布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卫办医发〔2006〕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需要,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决定聘请吴孟超等36位医师作为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专家(具体名单附后)。该委员会聘请的专家主要职责为:在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领导下,为拟定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和评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被聘请人员参加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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