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省内大中城市、地区、高等学校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进一步加快我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步伐,保证全省“两基”目标的按期实现。
2000年10月8日
关于省内大中城市、地区、高等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和民族地区学校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0]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发[2000]31号),做好我省大中城市、地区、高等学校与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支援单位与受援县
对口支援单位:兰州市、天水市、白银市、金昌市、嘉峪关市、酒泉地区、张掖地区、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铁道学院、甘肃工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学院、兰州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兰州商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省电大、省教育学院、甘肃联合大学、兰州师专、兰州工专、兰州石化高职学院。共7个地(市)、16所高等学校。
受援县:临潭县、舟曲县、卓尼县、夏河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永靖县、张家川县、通渭县、宕昌县、会宁县、肃南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共16个县、100所学校(学校名单附后)。
对口支援双方应明确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受援学校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和具有辐射作用的乡镇中心小学。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要结成对子,共同协商制定对口支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做好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活动的通知》(甘教高发[2000]023号文件)精神,确定受援学校,开展对口支援。
二、学校对口支援活动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先安排两期进行。第一期:从2000秋季到2002年暑假;第二期:从2002秋季开学到2004年暑假结束。其中,第一期对口支援的各项组织工作要力争在今年10月中旬全部到位。
学校对口支援的主要内容是:由单位、学校和学生向受援学校和学生捐赠富余的计算机、实验仪器、桌椅、课本和衣物等,帮助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加强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学生结对互助等方面的支持和交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受援学校任教、任职。受援学校也可选派中青年教师到支援学校学习和培训。对口支援的具体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组织领导与管理
1.省上成立“甘肃省学校对口支援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学校对口支援“两个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2.各有关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学校对口支援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为对口支援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不能增加被支援地方的经济负担,到贫困地区支教人员的经费由支教地区负担,教师支教期间只转临时行政、组织关系,支教人员的隶属关系不变。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受援地区应为支教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实施对口支援的有关地、市和高等学校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任教、任职。要把支教工作作为教师职务评定、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对口支援要务求实效,以全面提高受援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主,着眼于“雪中送炭”,全面带动受援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在对口支援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手拉手”活动,动员学生向贫困地区的学生赠送课本、图书及多余的文具、衣物等。
4.省学校对口支援工程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地开展学校对口支援工作进行检查。第一期工程结束时,要对各地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5.各地要加强对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支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省对口支援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
1.甘肃省学校对口支援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对口支援地、市、单位和受援县名单
3.各地对口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名单
省教育厅
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1:
甘肃省学校对口支援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重庵 副省长
副组长 张天理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膺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 杜小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兆霞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邵克文 省发展计划委主任
李 峰 省扶贫办副主任
张文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傅九大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德华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 锐 团省委副书记
附件2:
对口支援地、市、单位和受援县名单
对口支援地、市、单位 受援县和受援学校
兰州市 通 渭 县 10所小学、5所中学
天水市 张家川县 9所小学、4所中学
白银市 会 宁 县 9所小学、4所中学
金昌市 宕 昌 县 3所小学、2所中学
嘉峪关市 永 靖 县 3所小学、1所中学
酒泉地区 肃 北 县 2所小学、1所中学
张掖地区 阿克塞县 2所小学、1所中学
兰州大学 肃 南 县 4所小学、2所中学
甘肃工业大学 兰州工专 临 潭 县 2所小学、2所中学
兰州铁道学院 甘肃政法院 夏 河 县 3所小学、3所中学
甘肃农业大学 兰州师专 舟 曲 县 3所小学、2所中学
兰州商学院 兰州石化高职学院 卓 尼 县 3所小学、3所中学
西北民族学院 甘肃中医学院 迭 部 县 2所小学、2所中学
兰州医学院 甘肃联合大学 碌 曲 县 2所小学、2所中学
省电大 省教育学院 玛 曲 县 2所小学、2所中学
西北师范大学 合 作 市 2所小学、1所中学
甘 南 州 2所中学
附件3:
各地对口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名单
支援学校
兰州市(15所)
兰州一中、西北师大附中、兰州二中、兰州三十三中、兰州铁一中、省实验小学、兰州东郊小学、兰州师范附小、城关区水车园小学、城关区静宁路小学、七里河区西湖小学、七里河区秀川小学、安宁区十里店小学、西固区西固二校、铁院附小
天水市(13所)
天水一中、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天水五中、天水市铁一中、天水师范附小、秦城区新华门小学、秦城区人民路小学、秦城区解放路第一小学、秦城区建设路第二小学、北道区道南小学、北边区道北小学、北道区桥南联中小学部、天水铁一小
白银市(13所)
白银市实验中学、白银市一中、靖远师范学校、白银市工业学校、白银区第三小学、白银区第二小学、白银区第四小学、白银区第五小学、靖远师范附小、白银公司四校、白银市聋哑学校、银光小学、白银市二中
金昌市(5所)
金川公司第一高级中学、永昌县第一中学、金川公司第五小学、金川区第一小学、金昌师范附小
嘉峪关市(4所)
嘉峪关市一中、嘉峪关市逸夫学校、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嘉峪关市师范附属学校
酒泉地区(6所)
酒泉师范学校、酒泉师范附小、酒泉中学、酒泉地区教委教研室、酒泉地区教委电教中心、酒泉教育学院
张掖地区(12 所)
省电大张掖分校、张掖中学、山丹培黎学校、有才中学、张掖师范学校、张掖市青西小学、张掖农校、临泽县城关小学、张报地区卫校、高台县解放街小学、张掖地区职业中专学校、张掖市北 街小学
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2
受援学校
通渭县(15所)
马营中学、李家店中学、义岗川中学、榜罗中学、襄南农中、马营小学、碧玉小学、陇阳小学、马店小学、义岗川小学、锦屏小学、鸡川许堡小学、李家店小学、常家河小学、青堡史家庙小学
张家川县(l3所)
县三中、县四中、渠子中学、大阳中学、同家乡村堡小学、平安乡大湾小学、四方乡榆树小学、木河乡桃园小学、张川镇前山小学、马关乡上河小学、大阳乡梁堡小学、马鹿乡花园小学、胡川乡南山小学
会宁县(13所)
刘寨中学、会宁三中、会师中学、甘沟初中、郭城初中、新添道口小学、甘沟小学、河畔小学、新堡号小学、柴门张湾小学、汉岔康湾小学、河畔苟铺小学、头寨三百户小学
宕昌县(5所)
县一中、城关中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哈达铺小学
永靖县(4所)
县三中、新寺乡红嘴寺小学、王坪乡余台小学、陈井乡陈井小学
肃北县(3所)
肃北县石包城小学、肃北县马鬃山小学、肃北中学
阿克塞县(3所)
阿克塞县多坝沟小学、阿克塞县和平小学、阿克塞县中学
肃南县(6所)
肃南一中、肃南二中、红湾小学、马蹄区大泉沟小学、许三湾小学、皇城区泱翔小学
临潭县(4所)
临潭一中、临潭二中、新城西街小学、扁都乡中心小学
夏河县(6所)
夏河藏中、夏河中学、拉卜楞小学、完尕滩中学、夏河藏小、桑科中心小学
舟曲县(5所)
舟曲一中、舟曲藏中、南峪乡中心小学、大川乡中心小学、拱坝藏小
卓尼县(6所)
卓尼职中、卓尼一中、卓尼藏中、木耳乡中心小学、完冒中心小学、柳林上卓小学
迭部县(4所)
迭部中学、迭部藏中、迭部藏小、益哇乡中心小学
碌曲县(4所)
碌曲藏中、碌曲藏小、尕海学区、玛艾乡中心小学
玛曲县(4所)
玛曲藏中、玛曲县藏族小学、曼日玛九年制学校、玛曲县城关小学
合作市(3所)
那吾藏小、合作三中甘南州直属学校(2所)
合作一中、合作二中